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

市議會應體恤民瘼、為民着想



行動黨社青團今天來到詩巫市議會的面前,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要提醒市議會,『你們的存在,是為了幫助決解市民的民生問題、公正的管理市民的共有財產、嚴謹的保障市民的權益不被侵害;應該體恤市民所對面種種生活上的困難,設身處地的設法為幫助市民解決。』,我黨慎重的告訴市議會當局:

1) 市議會在處理民生問題時,應抱着以民為本的精神,設身處地的為民眾着想。而不是針對違規行為做處罰,不去研究造成民眾必須違規的原因,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2) 針對麗華商業中心的商家佔用停車位置放鉄架的事件,市議會應督促麗華商業中心的建商盡快將道路填高,而不是去處罰求助無門的商家。

3) 針對麗華商業中心的問題,市議會是以何種標準來接下管理權?若是還未正式接管,為何已幫助建商修補道路?市議會應當向市民做出交代。

4) 詩巫市議會為何會批准許多在日後會造成龐大維修費用的發展工程?太多這樣的問題發展計劃,是否會加重市議會財務的負擔呢?市議會財務出現不支時,又是否須要從詩巫民眾身上找錢來支付呢?我們的錢可是辛辛苦苦血汗錢。

5) 既然市議會的經費已十分充足,以至胡亂花費不必要的工程上,由此證明市議會的經濟十分寬裕,為何不將這些錢用在急需修護的道路上、市區馬來甘榜的環境衛生上、處理住宅後巷的垃圾上,以及降低原本偏高的門牌稅、泊車費等本市的社會福利上。

行動黨社青團籲請詩巫市議會能認真看待這些市民面對的問題及疑慮。我黨也將繼續嚴密監督市議會對上述事件的處理及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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